“我们不像是做兼职,倒像是被骗去的廉价劳动力。”头一次做兼职的大三学生刘小姐昨天很郁闷。她在商场做了1天的市场促销员,工作12个小时。本来讲好的日结工资没兑现不说,自己还额外垫上了20多元打的费。
大学生:辛苦忙一天,钱没拿到还垫上路费“五一假期短,我又是外地的,就没回家。”刘小姐表示,她来自吉林,现就读于南京某大学二年级。今年五一节前,她在校内宣传栏内看到一则卖场柜台招聘市场促销员的启事,每天报酬100元,当日结清。刘小姐说,看到这则招聘启事,她感觉报酬还不错,便按招聘广告上的电话与对方取得了联系。上岗前,她还去卖场柜台面试。面试中,一位营销部负责人告诉她,要她做市场促销的是一款巧克力。“这份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很辛苦。为了完成一天促销1000个巧克力的任务,我喊了一整天,嗓子都喊哑了。”刘小姐说,她在规定时间好不容易完成了任务,兴致勃勃准备领取一天的报酬时,却被告知工资要等到五一假期结束了才能结。“我辛辛苦苦忙活了一天,没想到竟是白忙活一场!五一假期过后,我又要忙考试了,哪有时间去要工资啊?”刘小姐无奈地说,因为身体疲累,嗓子又哑,她无力再与招聘她的负责人理论,只好一个人花20多元钱,打的回了学校。刘小姐表示,她回到宿舍后才知道,同学中有不少人在做完兼职后,都没有得到商家及时发放的工资。很多同学告诉她,假日兼职工资,商场往往要拖好几个月才结算。她的一个同学去年国庆期间曾到一家卖场做兼职,在广场前举三天牌,当时这家企业答应一个星期后付钱,一共支付240元。“这240元,她足足等了3个多月才拿到。在这期间,我同学还去讨薪两次,都是一拖再拖,态度也相当不好。”刘小姐郁闷地说道。
律师建议:大学生假期兼职最好签订协议保留证据记者调查发现,在遭遇侵权时,绝大部分大学生采取的是“忍气吞声”的方式。而想维权的大学生多数仅仅是找商家理论,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在做兼职时,学生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才不会被企业侵权?一旦被侵权,学生应该如何维权?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纯钢表示,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曹律师认为,大学生在做兼职前,首先应该了解当地的最低日工资标准,还要找一些信誉度比较好的公司做兼职。他建议大学生可以先去工商局查看企业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曹纯钢律师提醒大学生:在做兼职前最好与用工单位签订兼职协议或合同,一式两份。做兼职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可以证明用工事实的证据,例如工作记录等。一旦遇到侵权行为,大学生不应该忍气吞声,要拿出证据去劳动部门讨回公道。同时,也要小心非法中介以实习为名骗取钱财。